失职和渎职都是指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履行其职责,但它们在法律上的含义和后果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:
1. **概念与联系** :
- **失职** :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,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,导致单位或服务对象遭受损失的行为。
- **渎职** :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,导致国家财产、公共财产或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害的行为。
2. **行为人的作为表现** :
- **失职** :通常源于不作为,即未能采取应有的行动来履行职责。
- **渎职** :是与履行职务行为相悖的作为,可能包括滥用职权、违法乱纪行为或以权谋私。
3. **后果的危害程度** :
- **失职** :造成的损失通常被认为是严重的,但不一定触犯国家法律,因而可能只承担民事责任。
- **渎职** :危害程度特别严重,触犯了国家法律,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. **法律后果** :
- **失职** :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,且造成的损失严重时,可能构成渎职犯罪。
- **渎职** 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总结来说,失职通常指一般的不尽职行为,而渎职特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行为,其法律后果更为严重,可能涉及刑事责任。
失职的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?
渎职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具体案例?
如何界定工作失职和渎职?